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山东省质量专业技术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4-07-02
《山东省质量专业技术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鲁市监人字〔2022〕173号)将于2024年9月到期。根据标准条件实施情况,我们对标准条件内容进行了修订,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相关意见建议可发送至chuhaiyang@shandong.cn。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
附件:山东省质量专业技术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征求意见稿).pdf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