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做好基层职称证书换发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体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局、统计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做好基层职称证书换发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24〕5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基层职称证书换发与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同步进行,申报时间、申报程序、申报渠道、公示公布、证书发放等均与正常申报职称人员相同,通过“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s://117.73.253.239:9000/sdzc-web-ui/business/login/login.html)实行全程网办。基层职称证书换发须严格执行《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1〕1号)及我省相应统一职称的评价标准条件相关政策规定。
二、职责分工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我市基层职称证书换发的综合管理工作。我市相应系列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具体负责基层职称证书换发的组织实施工作,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我市基层中小学教师正高级、副高级职称证书换发工作,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我市基层卫生副高级职称证书换发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我市基层农业副高级职称证书换发工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我市基层工程技术副高级职称证书换发工作。基层卫生正高级、基层农业正高级、基层工程技术正高级、基层统计高级职称证书换发工作由相应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三、其他事宜
我市相应系列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应在当年度职称评审申报通知中对基层职称证书换发工作做出具体安排部署,切实做好基层职称证书换发的组织实施工作。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和材料呈报工作,让广大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充分享受到基层职称制度改革的政策红利。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做好基层职称证书换发工作的通知.pdf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淄博市教育局
淄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淄博市农业农村局
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淄博市统计局
2024年6月17日